整个笔记本是依照维多利亚风格设计,皮套的质感摸起来像是牛皮,缝制着充满蒸汽时代风情的机械齿轮,火漆印章式的按扣更添复古感,按扣带上还有一段烫金的花体英文:xIao。
我犹豫了一下,慢慢地打开了本子。或许是因为这本笔记本太过精致了,展开的时候有种奇妙的仪式感,感觉自己正徐徐展开一段写下的故事。
本子扉页是运用3d浮雕技术做成的机械鸟,线条流畅,栩栩如生。它歪着头,嘴边叼着的红玫瑰是这一页唯一的色彩。
我又翻了一页,熟悉的字迹张扬的铺满了整张纸面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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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本子级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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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摸了它一晚上了,换了无数支笔,但都觉得它们配不上它,刚刚出去买了一支新笔才敢在这上面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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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这是Ramses送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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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人长得又帅眼光又好,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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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送给我当生日礼物那一刻我觉得我手里拿着已经不是一本本子了,是捧着一个活蹦乱跳的疯狂上下跳动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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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可以完全理解什么叫做“开心到炸”,原来真的不是夸张,你会感觉到你的心在胸腔里面砰砰砰急跳动,全身血液流动加快,鼓膜能听见的只有和心跳相和的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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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递给我的时候还笑了,帅到爆炸!帅到窒息!!怎么会有种人啊,每一寸都长在了我的审美上,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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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不行,我先冷静一点,先把今天的事情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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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Tasnet买书,想买的书在书架最上面,但是又找不着取书踏,不过好像Tasnet根本就没有这个,毕竟外国人都长得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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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努力踮脚去取,努力用指尖的吸力把这本书吸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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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矮到连用手指把它从书架里面抠出来都做不到,妈的,气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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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虽然我矮,我越挫越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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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那本书纠缠了好久,终于打算放弃面对现实,去找人相助,突然有个人帮我把它拿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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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那个人细长匀称的手指,第一个想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