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突然把我手里的电话抢走了。
「你干什么!你干嘛抢我的电话?」
「别打。如果你打了,你就输了。」
「输了?我输什么?」
我被她搞得一头雾水,先是说失恋,又是说偷东西,怎么现在又扯到输赢上去了?
「俄切,你相信磁场吗?」
「那是什么东西?」
「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但是它永恒地存在在男女关系中。只有掌控磁场的人,才能在一段感情关系中占据上风。」
月光映在她深棕色的眼眸上,看起来深不可测,好像能吸进人世间所有的情咒,她看起来像一个女巫,也许她本来就是。
茉莉的人格与年龄不符。
当初在舞厅第一次见她时,我一直以为她已经二十多岁了。后来才知道,那时她还只是未成年,她今年也才十八岁。
请不要误会,我并不是说她长得显老,我的意思是她的外表和内心已经超脱了人们普遍对于一个女人年龄的定义,她的容貌和气质永远定格在一个难以捉摸的模糊状态,不幼稚,但也绝对不成熟。
她的灵与肉永远都处于一个女人一生最好的状态,所以我总是称呼她为「女人」,而不是「女孩」,她生来就是女人,从她刚出生的那一刻她就是个标准的女人了,而不是女婴,也许这一切在她爸内射他妈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同样,四五十年后她依旧是女人,如果她能活到那个岁数的话。
「我从来不信这种神神叨叨的东西,我不感兴趣。那都是你们女的喜欢研究的东西,像星座一样。」
「你到底想不想让我帮你?」
听到这里,我只好改变态度,虚心求教。
所谓磁场,其实就是一种恋爱中的心理战术:想要一个人特别爱你,那首先要让自己「不爱她」。在一段亲密关系决裂之后,你越不理她,她就越想你。以不变应万变,你越是什么都不做,她越是会像疯了一样去找你。
那天晚上,我和她一起烫吸了半克海洛因,我们一起洞察了磁场的奥秘。
随着一缕薄纱般的烟雾升腾,我和茉莉都变成了全世界顶尖的科学家,明晃晃的聚光灯围绕着我们,有许多记者都把话筒举到我跟前,因为我们研究出了最新的磁场理论,他们等待我的口中吐出金玉良言,他们期待我的伟大创造造福全世界。
我会说多国语言,和许多国家的顶级科学巨人合作,比如美国、英国、日本、法国……还有很多很多其他的国家,呃,抱歉,我想不出来了,我知道的国家数量非常有限。
我表面上和他们合作,但是实际上我根本看不上他们,他们研究的东西对我来说都是小儿科,我在娘胎里就是科学家了,我两岁时就有人为我树碑立传了。我早就所向披靡,已是金刚不坏之体。
我无所不能,像机器猫一样,机器猫肯定也吸毒,不然他的口袋里怎么会有那么多神奇的小玩意呢?
哈哈!除了我之外,全世界所有人都是傻逼!
我开始沉醉在自己编织的美梦中,成了一个寻找幸福的殉道者。
海洛因压缩了我失恋的痛,把它压得像一张纸片一样薄。
其实阿谭在这期间有试图联系过我。
在我们吵架的第三天,她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内容只有三个字:对不起。
我没理她。
第四天她又发了短信给我:小熊,我们和好吧。
我还是没理她。
后来她打电话给我,我也不接。
我就是要故意不理她,我很享受这种感觉,这种让她打脸的感觉。
我知道,这是爱情的磁场开始生效了。
海洛因真是有一种魔力,它不仅能呼风唤雨,还能让爱人回头。
几天之后的下午,我一个人在卧室里激动地享受自己的「奖励时间」。
此时此刻的我其实并没有体瘾,就算我不吸也不会怎么样。我只不过是接受不了自己只是个凡人的事实。我不能仅凭借自己的能力去变强大,我需要毒品给我力量。
我只不过是想把那首好听的歌再听一次。
纸币没了,吸管用光了,卷烟的烟纸也用光了,我得赶快找点纸张替代它们,制作一个简易的烫吸工具。
我不想去楼下超市买,我已经等不及了。
我在房间里找了半天都没找到合适的材料,最后我在床头柜里意外地发现了阿谭送给我的那本新华字典。
我想都没想,直接把字典翻开,撕了两三页纸,卷成一个细长的圆筒状,用打火机在锡纸下方轻轻烤制棕白色的粉末,我把纸吸管塞在鼻孔,淡蓝色的袅袅青烟被我吸入肺里。
对不起,阿谭,我把你送我的礼物当吸毒工具了。
空调的风吹动字典的纸张,沙沙乱响,那本字典自己哗啦哗啦地舞动起来,好像米白色的裙摆,像水族馆里长着白色大尾巴的鱼,我的房间变成了海底世界。
新华字典鼓起腮吐着泡泡,在鱼群中游来游去,它突然停下了,停在了第一页,那上边留着阿谭写给我的那句寄语。她漂亮的钢笔字。
莫忘少年凌云志,曾许天下第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