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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北庭之殇二十七(第1页)

依马北草原,松北原

“唰!”铁脊箭破空划过林间,斜插入土。

棕兔被吓了一跳,撒腿就跑。一人健步赶来,却只看到地上的箭。

“该死!又射空了。”姆卜沙唾了一口,弯腰拔箭,顺手捡起一枚松果。

这是他第七次见到猎物,四只松鼠两只兔子,还有一只红狐。不过,前四次都是猎物先现了他,后面他换了一种更轻的步伐,总算是能在猎物现他之前率先锁定它们。

然而,这些足以饱餐一顿的机会,他都错过了。

他的箭法,并不理想。

人可以在大多数环境下短时间更换自己的步频和力道,但无法让箭法生质变。精准,这简单的两个字,却是需要长时间训练才能达到的水平。

他有些气馁,盯着手里的箭出了神。

弓箭,比他想象的要难很多。在部族里,他经常能见到大人们早上拿着猎弓出门,晚上就能抓着猎物回来。这让他有一种错觉,总觉得打猎也没什么难的。但当拿起弓之后,他才意识到这其中的难处。

对于开弓而言,稳定很重要。

以蛮族人常用的高位开弓为主,弓举起后,眼睛、箭羽,箭头和目标必须四点一线,以此来压缩箭的落点范围。

开弓后,前撑后拉,且需要延最短距离将弓拉开,当弓的拉距确定后,则必须屏息以保持稳定,中间几乎不能有任何摇晃,否则会破坏射出一支箭的整体节奏。

当锁定目标后,就需要果断。

所谓的“怒气开弓”,并非是生气地把弓拉开,而是毫无顾虑、放空一切地将箭射向目标。

部族里的大人经常夸他力大如牛,还说在他这个年纪,没人能在正面把他掰倒,这些夸赞总能让一位不满二十的少年自觉神勇,姆卜沙也不例外,他也是一个满怀热血的少年。他时常会有一种想法,就是大人们能做到的事情,自己只要认真一学,立马就能学会。

天赋嘛。

天赋……

可天赋能填饱肚子吗?

箭身上的光影渐渐黯黄,少年觉得森林越来越暗,像是有什么可怖的东西哀嚎着要将他吞掉。

黄昏了。

姆卜沙如梦初醒,逆着光影望去,树木间隙中是一抹血红。夕阳就要彻底落完了。他把箭塞进箭袋里,固定好背布袋,动身朝林子深处继续走去,他有种感觉,那里或许会有更多机会。

远处,一棵乔木下,男人侧身凝视,心中不免多了几分惊讶。

他是铁游骑派来随行的陪护。

男人眉头紧锁。这少年在没怎么进食的情况下,已经开了四五次弓了,而且每次看起来都很轻松,连气都没喘过。最后一箭更是夸张,他开弓足有二十秒,手臂却自始至终如磐石般坚硬,唯一的晃动还是因为那只野兔挪动了身子。

这少年得是有多强的力量和耐力啊。

但那少年的狩猎,实在是让他看着很难受,简直是漏洞百出。怎么会有人拉开弓之后还要移动身躯靠近猎物,脚下只要随便踩到一片枯叶就能将猎物吓跑,这少年好像是被一根筋缠死了,铁了心要边走边进攻。

很愚蠢的狩猎。

不过,那双能轻松拉开硬弓的手臂却让这位老猎人羡慕不已。

单论弓而言,其实是很多区别的。弓的射程与其张力正相关。三十斤为一钧,四钧为一石。蛮族弓骑军的一般标准是二石弓,而顶级骑军所用之弓则为三石,比如铁游骑、牧马军骑等。

姆卜沙用的弓是一把非常标准的二石弓。为何说标准呢?因为铁游骑中很少有此弓,所以出猎前还有人在营门处专门为这些弓测力,二石无误,并且都是崭新的,几乎没有铁游骑会用二石弓。

但那是铁游骑,草原上最精锐的骑军。他们看不上的二石弓,对于一个普通成年蛮族男子来说,已经是臂力的极限。

男人的影子被夕阳拉得越来越长,随着少年渐行渐远,他也动身继续跟了上去。

……

另一边,残阳下的依马北草原,殷红之影覆映野原。

“往西边去了吗?”帕苏里蹲着,紧皱眉头,脚边是一坨动物排泄物。

他追踪一头角鹿已经有半天时间了,从鹿粪的温热程度来判断的话,两者相距应该不远了,估计也就几里之内。

帕苏里起身,顺着草地上若隐若现的脚印子,向西边走去。

落日的余晖洒在他的脸上,粗糙干硬的面庞有着与年龄不符的沧桑。他的眼睛一片火红,虽是倒映的余晖,却也是心头燃烧的火苗。

他是天生的武士,是部族里最年轻的铁游骑。他有属于自己的骄傲,也有未来成为骑军统领的信心。汗王女婿的头衔,对他而言未必是一件好事,有可能会成为他在骑军中晋升的束缚,并且他曾扪心自问过,自己喜不喜欢三公主。

答案是否定的。

苏苏里玛有喜欢的人,那个人不是他,他不会喜欢一个不喜欢自己的女人。

在外人看来,以帕苏里的名声其实并不需要成为汗王女婿也能再进一步,同辈之中毫无疑问他是最优秀的,就连可戈将军都对他照顾有加,要知道可戈是铁游骑中为数不多的倔骨头,在他的军帐下,只要没有实力的,通通都要滚蛋,完全不顾及会不会得罪贵族,哪怕是阿勒斯兰的贵族。

那么帕苏里为什么要来争这个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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