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陈博接过合同,简单翻看了一遍。
正常合同。
都会极力的标注金额。
而在这份合同上,更多是‘脱责’——买卖过程结束后,陈博发生任何事情,都与房东无关。
其实这种条约。
上了法庭。
是很没有话语权的。
因为任何条约,都要在双方互等、平等的条件下建立。
像房东合同上这一类条约。
表明了不论陈博出任何事,都与房东无关。
对买方来说。
显然是极不合理的。
不过,陈博也不在乎这些。
签好字。
直接在房东的陪同下,去了江城房管局完成过户。
拿到房产证。
陈博支付过买房钱。
翰林学府这套凶宅,从今天起就是他的了。
荣升有房一族。
房价与之前说好的一样。
20万。
对陈博来说,也是不痛不痒的程度。
“那就这样。”
站在房管局门口,陈博向房东招手。
“我先走了,拜拜。”
“拜拜。”
房东目送陈博离开,转头问房东夫人。
“老婆。”
“你说小陈买房买的这么干脆。”
“这里面。”
“是不是有什么隐情?”
“贪便宜呗,能有什么隐情?”房东夫人撇撇嘴:“等着吧,过段时间就该他哭爹喊娘了。”
“是吗?”
看着陈博的背影,房东摇了摇头。
“不行。”
“我得多打听打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