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见一个美女穿着一件时髦的军绿色呢子大衣,双排扣,大翻领,长度到了膝盖。
内搭毛衣和厚裤子,保暖又有气质。
这样的美女,风度翩翩,气质出众,秦龙有些呆住了。
头脑闪现一段不属于他的陌生记忆,这个是村支书夫妇的独生女儿,名叫潘美玉。
她和原主一样大,是原主儿时的玩伴。
小时候,原主曾经去山边采蘑菇,潘美玉就像跟屁虫一般跟着。
只不过潘美玉初中毕业,就去城里卫生学校读书,毕业后被分配到镇卫生院当护士。
因为工作忙,很少回村。
即使原主高中毕业留守在村里,也难以看到潘美玉。
两人生活没什么交集,好多年不曾见一面。
可没想到,秦龙刚刚击杀一大群野狼,保护了潘勇夫妇,潘美玉就赶过来了。
“爹、娘,今天卫生院放了假,我就回来了,发现家里没人。”
“听村里人说,你们在山边拔萝卜,我就找过来了。”
“刚才我听到野狼的咆哮,好担心,壮着胆子过来,你们没事吧?”
潘美玉走到潘勇、陈兰香跟前,关切地问。
潘勇、陈兰香异口同声地说:“我们没事,全托守山人小龙的福啊!”
潘美玉一怔:“守山人?不是我们村空缺了么?小龙会是守山人?”
她一抬眼,正好和秦龙目光对视。
目光交错的一刹那,潘美玉俏脸泛起淡淡的红润。
这个秦龙,竟然和儿时的玩伴判若两人。
他身材高大,身板结实,浑身散发男人的阳刚之气。
尤其是他腰挎开山刀,背着一把弓弩,雄赳赳气昂昂。
还有他脖子上佩戴的山狮牙齿项链,那就是守山人的传承信物。
在龙泉村,只有佩戴这个山狮牙齿项链,才能成为真正的守山人。
怎么可能是小龙呢?他能当上守山人吗?
在潘美玉的印象中,五岁那年,她跟着秦龙来山边采蘑菇,却听到了野狼的咆哮。
那个时候,秦龙赶紧拉着她钻进草丛,躲避野狼。
潘美玉由此判断,秦龙小时候害怕野狼,长大也不可能有能力击杀野狼。
就在质疑时,潘美玉却发现地上满是野狼的尸体。
而秦龙手中的开山刀血迹未干,他身上沾满了野狼所流的鲜血。
所有迹象表明,眼前的秦龙今非昔比。
能够一人击杀如此之多的野狼,这说明秦龙已经是具有强悍狩猎能力的守山人。
看来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
“龙哥,你变了,我差点认不出你了!”
潘美玉忍不住对着秦龙浅浅一笑,笑声中对秦龙充满了钦佩。
她微笑时,嘴角浮现出梨花酒窝,非常迷人,让秦龙有些陶醉。
秦龙幽默一笑:
“美玉,你当美女护士,变得我差点认不出来!”
“我们小时候经常在一起玩,只是你进城读卫生学校,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没想到时光过得这么快。”
“真是女大十八变,你越变越好看。你就是我们村的金凤凰,无人和你比美啊!”
秦龙忍不住夸赞潘美玉的美,潘美玉俏脸红到脖子根。
她小声娇嗔:
“龙哥,贫嘴啦!再这么夸我,小心我掐疼你!”
潘美玉边说边一把掐住了秦龙的右手臂。
秦龙的右手臂本来被野狼咬伤了,无意中被潘美玉一掐,更疼了,他很是委屈地说:
“哎哟!我去!你当护士,下手这么重,这么凶,小心找不到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