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一个护士忽然跑出来,对马文斌喊道:
“病人失血过多,需要输血。
血库的血不够了,你们几个谁是O型的?”
“我不是。”
“我不是。”
“我也不是。”
那三个孩子答道。
护士急了,又把目光转向马文斌:
“你是不是?”
马文斌本来想说不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只好答道:
“是”
“你这人可真是的,是,你不早点好说。
走,还不快随我去输血。”
说完,不由分说,拉起马文斌就走。
此时的马文斌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明明是自己挨了抢,还要帮着送医,垫钱,输血,心中的憋屈也不知道跟谁说去。
可万没想到的是,当马文斌输完血,拖着疲惫的身躯回来时,却见两个带大盖帽的警察早已等在那里。
一见他走过来,直接一把手铐将他铐住,说道:
“你涉嫌抢劫军用物资,还刺伤了人,请跟我们走一趟。”
“等等,同志,你说谁抢劫军用物资?是说我吗?
这都哪跟哪啊?是我被抢了好不好,不信,你问他们几个。”
没想到,等马文斌扭头找那三个孩子求证时,三个人竟异口同声地说道:
“警察同志,他在说谎。
我们三个都可以作证,就是他要抢胖仔的军帽。
胖仔奋力反抗,还被他给扎伤了。”
三个孩子这一番话可让马文斌惊得浑身出了一身冷汗。
要知道在1975年的时候,抢军帽的行为被视为是抢劫军用物资。
根据当时的法律,这可是一种严重的罪行。
轻的,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较重的,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像这种伤人的,应该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
完全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
自己初次进城,又没有找到李梅。
这下就是浑身是嘴,怕也说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