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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第1页)

“他以前叫赵平西,”殷慎言说,“没想到吧?红红,当初为了能成功入赘,把自己高嫁给叶女士,他还改成随妻姓。”

想到现在窥见的一地鸡毛,千岱兰感觉很讽刺:“真会演,肯定又是赌咒发誓那一套。我麦姐说了,男人发誓就像放屁,又响又臭,屁用没有。”

殷慎言笑出声音,抽了口烟,看着千岱兰:“你当初就是被叶熙京说的好听话给骗了,吃软不吃硬——”

话没说完,千岱兰电话响了。

这边太吵,她接起电话,往外面走出一点点:“喂?喂喂?爸啊,能听清吗?能听到我说话吗?”

走到绿化带附近了,风有点冷,少了广告牌遮挡,冷风冻得她一哆嗦。

“爸爸,这么晚了咋还没睡呢?早知道不给你发消息了,吵着你了吧?”千岱兰说,“我干啥?还能干啥,吃烤肉呗。猜猜我现在和谁在一块儿呢?你绝对猜不到——嘿嘿,是小树哥,我今天晚上和小树哥一块吃饭呢,他请我的!”

爸爸现在上了年纪,身体不是很好,干的也基本是日结的工作。像今天一样,去工地干了三天,晚上腰疼得实在受不了,吃止疼药也不行,翻来覆去地睡不着,看到千岱兰发的信息,才打来电话问问。

他想女儿了。

“小树哥说等会儿打出租车送我回去,公司给报销,”千岱兰擦了擦眼睛,一听到爸爸说话,眼睛就痛,她想,可能是被炭火熏到了,“挺好的,我在这儿挺好的,对,一点都不累,同事挺好的——没有,没有,您净听人瞎说,没人为难,我一点都不累。”

脚后跟刺刺木木地痛,她出了汗,创可贴移了位置,和鞋后跟一磨,痛得更明显。

千岱兰毫无形象地蹲在地上,一边看自己被磨伤的脚后跟,一边继续和爸爸打电话:“我上班挺轻松的,也不要大声喊,你听我嗓子都好多了——北京多好啊,大城市机会多,我今天还开了个超大的大单,你绝对想不到,好几万呢,我厉害吧?你女儿厉害着呢!”

听完爸爸的夸奖,千岱兰感觉眼睛又痛了,她立刻低头,若无其事地问:“……妈妈还好吗?这两天还咳嗽不?你没事的时候多给她熬点梨,她那个病,就是得养着。嗯,嗯,我知道。”

手机快没电了,千岱兰和爸爸又聊了几句,才依依不舍地结束通话。

其实她挺想回家。

北京不那么好,同事之间冷冰冰的,有钱的客人更难伺候,对服务态度要求更高,叶熙京的表现也糟糕。

千岱兰本来觉得自己是个天才,到这里差点被打击惨了;后来想通,全国各地的天才都来北京。这东西它也通货膨胀啊,多了就不值钱,在沈阳需要花五千块招的天才,在这里,说不定三千块就搞定了。

或许,北京的蠢货比天才还要稀缺。

也就想想。

千岱兰吸了一口气,好似又闻到那股若有似无、淡淡的微苦乌木气息。

她抬头。

黑裤子灰色休闲衬衫的叶洗砚站在她面前。

“你在做什么?”他垂眼,“晚上不回家,在这里扮演迷路的小蘑菇吗?”

千岱兰被吓了一跳,说话都不利索了:“大哥?”

叶洗砚被她的称呼逗笑了。

皱眉时冷若冰霜,拒人千里之外,笑起来时还是很温柔和煦。

千岱兰感觉他这时候的笑,和初见时那种礼貌的笑不一样了。

具体什么不同,她也说不清。

“我可不想认一个迷路的小蘑菇当小弟,”他说,“继续叫’哥哥’,或者’哥’,’洗砚哥’,都行。”

酒精有点上头。

千岱兰晕晕乎乎地站起来:“哥哥呢?晚上不回家,在这里专门抓迷路的小蘑菇吗?”

她彻底发现,自己没办法继续在叶洗砚面前大大方方。

这么长时间的回避完全没有任何作用。

千岱兰不可能坦然地忘掉那天晚上。

叶洗砚究竟是见过多少大世面,才能继续这样冷静地和她交谈呢?

他看起来已经彻底忘掉了。

只有她一个人还耿耿于怀的话,她就要成小丑了。

这下好了,千岱兰不仅要羡慕叶洗砚英俊的相貌、出色的身材、优渥的家世、聪明的脑袋、过硬的能力和做春,梦的运气了,还要羡慕他厚厚的脸皮。

她必须在心中默念好久“这是哥哥这是哥哥这是异父异母的亲哥哥”,才能把那个意外魔性地覆盖掉。

“下班路过,看到你在和朋友……吃饭,”叶洗砚垂眼,看到她的脚,“刚好,我有事情想告诉你。”

千岱兰问:“什么?”

“明天晚上八点钟,为了庆祝熙京即将赴英读研,家里人订了餐厅,”叶洗砚说,“毕竟是熙京的人生大事,我想,你应该想要参加。”

千岱兰知道。

叶熙京没有邀请她。

“不用了,”千岱兰摇头,她说,“谢谢哥,不过还是算了吧。”

叶洗砚只是沉静地看她。

虽然失落,千岱兰还是很快调整好心态,笑着说:“没关系,反正我也不是辛德瑞拉。”

说到这里,久久不见人回来的殷慎言,也发现了叶洗砚。

他径直走来,千岱兰若无其事地介绍两人。

“叶洗砚,我男朋友的哥哥,”千岱兰说,“这个是殷慎言,我发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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