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枝是林烟最好的朋友,虽然两人不在一个地方读书,但平时都会分享彼此的生活近况。
宋南枝提起这个,林烟才倏然发现她还真有乱发过脾气。
并且那天晚上回家,她还发现沈聿书的脚背都让她那一脚给踩青了。
他当时还打趣她,在她发现沈聿书脚背青了的时候,她很惊讶地看向沈聿书,不可置信地问:“不会是我踩的吧?”
沈聿书笑,靠在床头勾着她下巴说:“你说呢?”
他啧笑了一声,捏着她脸蛋宠溺地看着她说:“以为自己找了个可爱的女朋友,没成想原来是个母老虎。”
因为沈聿书说她是母老虎,她又低头咬了他手指一口。
他笑着把她搂过去,翻身把她覆到身下,说:“这么有劲儿,做点别的。”
这会儿再想起那个时候,林烟后知后觉地说:“你这样一说,我好像还真的朝沈聿书发过不少脾气。”
宋南枝道:“你有安全感才会这样嘛,我们每个人都只会在完全爱自己的人面前,才会完全毫无负担地做自己,就算发脾气也不怕,因为知道对方会纵容自己。”
林烟很赞同地点了点头,说:“你说得好对。”
林烟经宋南枝这么一提醒,才发现自己已经在不知不觉间,被沈聿书宠得无法无天了。
就像沈聿书今早冷着脸离开,换做是以前,她可能立刻就会去跟他解释,毕竟不想影响两个人的感情。
可今天她明知道沈聿书吃醋了,还故意没去给他打电话,自己在家乐了一天,就想看他吃醋生闷气的样子。
因为知道他不会真的跟她生气,更不可能会影响两个人的感情,所以她就恃宠而骄到几乎已经可以说是肆意妄为了。
不过她虽然很笃定沈聿书不会真的跟她生气,但也怕自己玩过了头,到时候就不好哄了,于是让月姨接完电话后,她就拿手机在微信上给周则发了条信息,问:你跟沈聿书在一起吗?你们在哪儿?
沈聿书今晚有个生意上的应酬,饭局结束后有人提议去会所消遣。
沈聿书从来不去那种地方,闻言就拿起搭在椅子扶手上的外套,直截了当地说:“那地方我就不去了,各种玩好,我先失陪了。”
饭桌上有第一次跟沈聿书打交道的,见沈聿书要走,忙道:“沈总,怎么要走了呢?就在饭店旁边的会所,出门就到了。”
沈聿书懒得搭腔,倒是桌上另一个人笑着解释道:“张总你不知道,咱们沈总出了名地洁身自好,从来不去娱乐场所。”
“啊,这样啊。”
沈聿书挽着外套起身,说:“那我先走了,各位慢聊。”
沈聿书走后,那位张总好奇地看向刚才说话的人,询问道:“沈总是不是有女朋友啊?”
要不然哪个生意场上的男人不去娱乐场所。
那人回答道:“应该没有吧,反正没见他身边有什么女人。”
说着,叹了声气,继续道:“所以想做沈家的生意真的很难,他一不玩女人,二不赌钱,想投其所好都没处下手。”
有人忽然想起什么,说:“他跟他爸一点都不像,他爸一把年纪了还在外面玩女人,听说前阵子养在外面的女人又给他生了个儿子,这么多私生子,他那点身家怕是不够分了。”
那人像是很了解这些豪门世家的秘辛八卦,说:“我看顾家气数怕是要尽了,沈聿书他爸这些年早已被女色掏空了身子,老爷子早就放弃了他,他那个跟沈聿书一前一后出生的私生子,从一开始就没被顾家接受过,她妈费尽心思进门后,顾家也没人能看得上他们,母子俩在那家里过得跟条狗似的,我之前去顾氏集团办点事,正好看到老爷子当着那么多员工的面,把顾润训得跟条狗似的。”
“说实话,我看着顾润那副样子都有点同情他。换成是我,宁愿不要顾家的财产都不要待在那种鬼地方,活得没有一点尊严。”
对面另一个男人抽着烟道:“那你还是不太了解顾润,我小学跟他和沈聿书一个学校的,顾润从小就心理有问题,不知道是他妈教的,还是他自己争强好胜,反正他什么都要跟沈聿书争,而且为人歹毒,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有次学校举行田径比赛,他为了赢沈聿书,偷偷在更衣室里往沈聿书的跑鞋里放钉子。要不是及时发现,等跑起来,钉子钻进肉里,沈聿书的那只脚怕是要出问题。”
对面那人闻言颇有些惊讶,随后又感慨道:“所以他为什么那么想不开去跟沈聿书比,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越争越挫败,心理越扭曲,简直无解。”
“要我说,罪魁祸首还是沈聿书他爸,搞这么多私生子出来,又不好好对待,搞得小孩儿从小心里扭曲,真是作孽。”
沈聿书从饭店出来的时候,周则已经把车开过来,停在了饭店门口。
沈聿书单手挽着外套,另一手拿着手机在看微信,想看林烟有没有给他发消息。
结果是已经晚上十一点,林烟一整天没给他打个电话,也没给他发条信息。
他脸色不禁十分难看,把手机揣进裤兜里,沉着脸走到车前,正准备拉开后排车门,忽然一道人影从旁边窜出来,他没看见人,手上的动作比脑子反应更快,一反身就擒住了对方的手腕。
林烟“啊”的一声惨叫,沈聿书这才看见是林烟。
他心下一慌,擒住林烟手腕的手立刻变成了握住的姿势。
他英俊的眉紧锁,低头看她手腕,自责又担心地问:“怎么样?疼不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