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从医院里醒来,过去生的很多事情他都不记得了。
他只记得他有一个男朋友,这根皮筋就是男朋友亲手给他套上的。
证明他是他所有。
因此当听到温珩亲口否认的那一刻,说不失落是假的。
“抱歉,是我认错人了。这些东西还给你。”
“啊?”
温珩低头看着冷悬还给他的球鞋和腕表,脑袋还是懵的。
“…为什么啊?”
他原以为这些东西是男朋友送给他的,所以才一直小心珍藏,刚刚才知道原来并不是。
“我不会收其他人这么贵重的礼物。”冷悬音色淡淡的。
温珩皱眉,本能地不喜欢小竹马把他划分到“其他人”那一类里。
冷悬不仅是不记得他了,恐怕现在在冷悬眼里,他就是个陌生人,连李想、高非他们都不如。
这一晚,温珩难得失眠了。
第二天一早,闹钟响起,温珩迷迷糊糊爬起来,一睁眼,正好看到小竹马在扣校服衬衫的纽扣。
腹肌和鲨鱼线隐隐约约,白衬衫半遮半掩,温珩瞬间清醒了。
他还是不能接受,小时候他小心翼翼保护的洋娃娃,现在居然191,身材比两年前更好。
过于炙热的目光让冷悬想忽略也忽略不了,他微不可见皱下眉,转身,背对着温珩系好了衬衫的扣子。
温珩看着冷悬走进浴室的背影,挫败地耷拉着脑袋。
虽然冷悬不说,但温珩能感觉到,小竹马浑身都散着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离感。
温珩眯了眯眼睛,轻蔑地勾了勾唇角。
不就是失忆嘛?
这点小小的困难休想难倒他!
温珩重振旗鼓,很快打起精神。
不就是重新和小竹马做朋友吗?
温珩回想了一下小时候他是怎么做的:照顾、保护洋娃娃,重点是:一定要主动!
于是温珩。
“阿悬,我们一起去吃饭吧!”
温珩懒洋洋垮着书包,追上去,搭住小竹马的肩膀。
冷悬轻轻抓住他的手腕,把他的手从肩膀上拿下来,音色疏离却有很有礼貌。
“抱歉,我更习惯一个人。”
“哦。。。”
温珩跟在冷悬身后来到英才的食堂,在打饭窗口,温珩歪头,音色低沉,十分霸气地对打饭阿姨说,他指指冷悬的餐盘。
“以后,他所有消费全都记在我卡上。”
“…不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