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他到现在都不清楚宋晚为什麽忽然对他态度改变。
他问不到的,就不问了。
少年澄净的眼睛看着她,一瞬不移,如同某种动物划分领地的邀请:「多我一个朋友,不算多吧。」
秦淮一在学校有很多人能说上话,不至於追着她这个闷葫芦说想要交朋友。
宋晚想不通,他这样做到底是为什麽:「秦淮一,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我和你想的不一样,你会後悔今天这句话吗。」
他没任何多馀的犹豫,「不会。」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是感冒还是甲流…更新不太稳定…
第13章小狗
秦淮一,真的不会後悔吗。
宋晚回家後还在惦记着这个问题,如果秦淮一知道她这个人撒谎成性,并不是表面看上去的那样,他也不会後悔吗。
仔细想想,她关於秦淮一唯一的谎话,好像就是那句「我不喜欢秦淮一」。
可有谁会不喜欢秦淮一呢。
就连宋萍这样苛刻的人都夸过他。
宋晚捧着手机,在聊天列表翻来翻去,最终点进了他的朋友圈。
秦淮一的微信头像是只小白狗,背景是黑白色调的冰川。
图片看着像是从网上保存下来的,宋晚指尖一戳,图片放大。
那只抱着狗的手她认得,指节分明,食指侧面有道细白的疤痕,是秦淮一养的狗。
他家里还养了只小狗吗。
宋萍从不让她养这些东西。
宋晚盯着那只小狗看了好一会儿,又下定了某种决心般,发了条仅自己可见的朋友圈:
以後,不要对秦淮一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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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一家养过狗,是老秦送给汪女士的生日礼物。
个头不大,是只博美。
这狗长得漂亮,也爱黏人,就是脾气阴晴不定,不高兴的时候窝里横,家里这几个逮谁咬谁,秦淮一食指有道疤就是被它的牙刮伤的。
汪女士也被咬过,但舍不得管教,更舍不得送人,就这麽「相爱相杀」地养了三年,最後是汪女士去年遛狗的时候接了个电话,转头它就挣脱了牵引绳跑没了。
寻狗启示在小区里贴了两三个月,都找不着。
汪女士还为此担心了好一阵儿,说就怕被狗肉馆的抓了去。
到现在也没人知道它到底跑哪儿去了。
老秦有次说起要不再养只大狗,汪女士说不想养了,就没人再提起过。
陈博瑞忽然想起他们家狗,挺可惜地啧了一声:「秦淮一,你家狗在的时候还挺好玩儿的,你没发现它从来不咬我吗。」
「喜欢就自己养一只,它冷不丁咬你一口就不好玩了。」秦淮一偏头,表情淡淡地看他眼。
那只博美还有次抓伤了他的脖子,也就是他命大。
陈博瑞是真没养过宠物,看别人家养的乌龟都稀罕的不得了,可能就是没养过,觉得就算被咬,也还是喜欢。
沈昭翻着手机,话题一转:「你俩看大群里发的了吗,他们要去玩桌游,怎麽说,去不去。」
陈博瑞:「都行,看你们。」
秦淮一:「随便。」
沈昭天生爱热闹,哪里人多往哪钻,立马开始摇人:「叫上高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