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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第 61 章(第1页)

问过了价格,李安就回去和宋阳商量了。

2o两的银子买现在的地基与房子,应该不算贵,而且算便宜的事情了。李安和宋阳商量了一下,就决定把地基和房子买下来。

第二天,带着银子,李安和宋阳来找村长路长亭了。知道了两个人的来意,路长亭就跟着李安和宋阳准备去镇子上。

因为是办事情,再两个人走路不太合适,毕竟还有村长在呢。于是,出了3文钱,三个人乘了村子里的牛车去了镇子上。牛车确实是比走路块上了许多,大概8分钟之后,三个人就来到了镇子上。

找到了办理文书的衙门。那个书吏看到来办事的三个人,上下打量了李安和宋阳几眼,但是就是不肯办事情。然后,李安就悄悄拿了一两碎银子塞在了书吏的手里。这个时候,书吏总算是露出了一丝的笑容。他朝着李安点了点头,然后就开始办起了事情。其实,事情很好办,把文书拿出来,然后盖上了一个章,然后把纸存了档之后,递给了李安。

李安和宋阳互相看了一眼,然后笑了起来。至于,2o两银子,则是村子里的钱,路长亭要分一大半给衙门,毕竟是无主之地。然后剩下的部分,是村子的,可以给村子里做善事,也可以给村子里的私塾先生。村子里是有私塾的人,养他的就是这部分的钱。还有学生读书的笔、纸之类的东西,偶尔都能够。

两个人高兴地回到了村子里。当然,还是乘着牛车回去的,不过回去的并不是村子里的牛车,是镇子上的牛车了。

回到了家,李安跟路长亭提了一下,比如说,准备过上两天,就招会造房子的人造房子了。

路长亭想了一下,给他了一个人选。就是隔壁村的厉宇。李安感谢了村长一番,然后留下了一些好的卷烟,然后就笑着和宋阳回去了。

造房子可是大事情。李安不知道厉宇是个什么样子的人,问宋阳,宋阳对于别的村子上的人也不是很清楚。于是,李安去了狗儿家里一趟,摆脱他打听一下这个厉宇。

狗儿答

应了。最近,他靠着抓鱼和种辣椒和生姜的活,日子过得挺滋润的。对于,李安那是千恩万谢。狗儿虽然年纪很小,但是,对于人情世故确实是很精通的。他明白,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虽然李安和宋阳,人很好,对他也很好。但是,他们毕竟不是自己的爹娘,既然人家对自己好,自己也就要对他们好。所以,对于,李安拜托他的事情,他是很放在心上的。

早上,李安摆脱了狗儿去打听一下厉阳的事情,到了傍晚晚上的时候,狗儿就到了李安的家里面。

这个时候,正好是饭点,狗儿也不客气,理所当然的留了下来。狗儿对于李安的手艺是很认同的。狗儿奶奶虽然烧了几十年的饭菜,但是说实话,煮出来的东西也就是能吃,完全称不上美味。

李安这天晚上,烧了一个红烧鱼、红烧猪蹄,还蒸了一盆子的土豆,可以说饭菜还是很丰盛的。狗儿一边给自己夹菜,一边讲述厉宇的事情。

这个厉宇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父母在村子里是小有积蓄的人家,在村子里也算是让人尊敬的一家子了。厉宇的爹娘就生了厉宇一个人,从小就很宠爱厉宇。但是,厉宇倒没有养成什么坏的习惯。厉宇在村子里,也是一个正派人,靠着手艺生活的人,村子里的人都挺喜欢跟他来往的。

听着狗儿的讲述,李安一家子安静地吃着饭。看到宋阳的碗里,已经没有了菜了,李安给他夹了几个带着筋的猪蹄。虽然猪蹄上也是有肉的,但是,宋阳不怎么喜欢吃有肉的猪蹄。但是,对于都是筋和骨头的猪蹄却喜欢的要死。

看到李安给宋阳夹了菜,李元不高兴了。他端着饭碗道“爹爹有了姆父,就把元宝给忘记了。怎么爹爹就不给我夹菜呢就给姆父夹菜。”

李安听了笑了,拿起筷子不吃的那端,敲了敲元宝的脑袋,道“瞧你这个长不大的孩子。等你大了,不要有了媳妇就忘了爹和你姆父。而且,只有你姆父才是我的心上人,才是陪伴我一辈子的人,你行吗”

李元

听了撇了撇嘴,没有说话,似乎在想李安的话。李安看了元宝的样子,笑了一下。他一直觉得元宝是个乖孩子,可是太乖了,他都不舍得欺负。现在呢,元宝总算是长大了不少,而且淘气了不少,鬼精灵了不少,他也就可以偶尔间欺负欺负小孩子了。

宋阳听了,笑着道“你呀,在孩子面前说什么鬼话。小孩子还小呢,只不过是4岁不到,怎么就聊到娶媳妇了呢”

李安也笑着道“这孩子呢,就跟风里长得一样,很快你就现,他一天比一天更大了,一转眼,他就长大了,该给他娶房媳妇了。”

“爹,姆父,媳妇又不能吃,元宝不要娶媳妇,我要和爹、姆父一直在一起。”元宝听李安这么说,不乐意了,反驳道。

“你还小,等你大了,就知道媳妇比爹和姆父可好上不少了。”李安笑着道。

一家子说笑了一阵,狗儿安静地看着,眼睛里不是没有羡慕的。如果,他的爹没有死,娘没有走,是不是他们也会像李叔和宋叔一样把自己当作宝贝一样的看待呢。不过,转眼他就把这样的奢望给放弃了。现在,他有奶奶,奶奶也很疼爱他。而且,现在,他和奶奶的生活也很不错。至于,他爹,他可以想念。但是,抛弃了他的娘亲,他又何必多想呢。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多抓条鱼,卖了,给奶奶补补身子,让她多活几年,能够多陪陪自己。

等到李安他们一家子安静下来,不说笑了。狗儿就接着讲述厉宇的事情。

这厉宇也是个读书人,在私塾里很是读了几年的书,但是读书的水平却不怎么高,考了两年,一门考试都没有过过。没办法,厉宇的爹娘就想着给儿子在镇子上谋一个小伙计的活计,这样等以后大了,如果获得了主家的认可,可以做做掌柜的事情。

谁想,这厉宇对于小伙计的活计完全不喜欢,勉强做了2个多月,就死活不肯去了。等厉宇的爹娘现的时候,厉宇已经在别人那里当造房子的小时工。那个小时工既累人又苦。厉宇的爹娘刚开始,死活不同意。但

是,耐不住儿子喜欢啊。后来,没办法,也就只好随他去了。

这样,厉宇小时工一当就是5年,慢慢地开始造起了房子,这房子居然造得挺稳当的。渐渐的,他的队伍挺大的了,找他造房子的人也不少。渐渐的,就在这村子附近有了名气。很多造房子的人家都挺愿意去找他造房子的。

“看来,他造的房子很不错啊。”李安吃了一口土豆。这个时候的土豆可嫩着了,吃上去,香喷喷的,让人吃了还想吃。

“对的,我找了几户让他造过房子的人家,都说他造的房子很是可以。”狗儿夹了一块猪蹄,放在了嘴里。在这个年代,猪蹄的价格不怎么贵。毕竟,比起猪肉来,猪蹄的身上没有多少的肉。至于,吃了猪蹄可以补钙和补身上的骨头,这样的说法,这个时代的人根本就没怎么听说过。所以,肯买猪蹄的人少了不少。只有吃不起猪肉的人才愿意去买猪蹄啃上几口,过一过吃猪肉的瘾头。

当然,李安家里不是买不起猪肉,而是全家都喜欢吃猪蹄。自从李安煮过一次之后,宋阳就特别喜欢吃猪蹄。当然,温琴和宋风,元宝也是很喜欢的。所以,李安家里,三天两头的吃猪蹄。毕竟,除了全家人喜欢之外,还便宜啊,不是

“那好,我们家的房子就找厉宇来造吧。”宋阳最后拍案决定道。李安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厉宇已经娶妻生子了,一儿一女,是对双胞胎。对于,这两个孩子,厉宇还是很疼爱的。毕竟是自己的骨肉,而且是一男一女,可以说生的很美满了。

这天,厉宇买了几颗糖果,回家了。到了家里之后,他现家里来了一对年轻的夫夫。男的身子挺拔,看起来挺结实的一个人,而且眉目俊朗,很有男人气概。哥儿的那个,眉心有一颗暗淡的孕痣,但是整个人却没有一般哥儿的畏畏缩缩,看起来很是爽快明朗。而且哥儿长得清秀非常,身形修长而身子优美,看起来两个人很是恩爱。厉宇来的时候,夫夫两个人正在一边跟厉宇媳妇说话,一边靠在一起说着什么。

看到,厉宇回家了。厉宇媳妇马上站了起来,接过了他手中的东西。

“这两位是”厉宇问道。

“这两位是隔壁村子的,想要找你给他们家造房子。”厉宇媳妇道。,,请牢记收藏,&1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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