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三个月,这也太短了,不是,三个月,认真的吗?”
显然,这位犯人已经忘记了上一位实习生仅仅待了一个月就离开的辉煌战绩。
“我还以为长官要留很久,”另一名犯人阴沉沉的咬住下唇:“喂,我们要不要给长官准备点离别礼物?”
室友连忙把头摇成了拨浪鼓:“哥们儿,别搞,我还想活着出去呢!”
不是所有人都不怕死,尤其是杀过人的人,他们比其他人更加明白生命只有一次的道理。
克里斯曼缓缓捏住了床柱,手背隐隐鼓起青筋,掌心的伤还没好全,现下只觉得一阵一阵突突的刺痛。
他当然会想念蔺言,谁会忘记第一次见面就给了你两枪的人?
这人嘴上说要和你做朋友,却从来没告诉过你,三个月之后,你们将再无交集。
如果牧闻今天没有问,那他是不是要等到三个月之后的某个早晨才能从闵盛或者随便哪个狱警嘴里知道消息?
明秋阳算什么,蔺言才是真正的诈-骗犯。
光下的少年依然在笑着,那双备受称赞的蓝眸折射出明亮的色彩,克里斯曼看的牙根痒,恨不得咬穿自己的舌,用痛楚止止痒。
真过分啊,长官。
您的“朋友”受到了欺骗,而您理应接受他的报复。
“我知道三个月很短,但是我很珍惜这段时光,”蔺言垫了下脚,耳边的丝也跟着上下晃了晃:“等你们出狱了,还是可以再和我叙旧的。”
他笑得明媚,犯人们却背后毛。
就像毕业生不愿意在大街上遇到教导主任一样,出狱的犯人也不希望再见到狱警。
“长官,如果我是面试官,恐怕不会接受只有三个月实习经验的学生。”
法泽星的资本家克里斯曼换了个腿翘着问:“三个月能积累什么经验?”
“跟面试官吹嘘啊。”
蔺言理直气壮的说:“你以为谁都能说一句我在桑德拉当过狱警吗?”
正是因为外界对桑德拉的不了解才让这座监狱有了“罪犯朝圣地”的名头,而这里的狱警也成了外人眼中的“敢死队”。
和重刑犯共同生活的经历足以得到大多数人的惊叹。
不过蔺言绝对不会告诉他们食堂的草有多难吃。
“那我还在桑德拉当过犯人呢,”牧闻将脑袋从牢门后伸了出来,“长官,你看我能不能也去面试一下,我有三年的桑德拉生活经验。”
“你嘛…”蔺言反问道:“你学历高吗?”
牧闻一愣。
蔺言鼓了一下脸说:“学历不够的话,面试之前就已经被刷掉了。”
别说三年了,第一关过不去,牧闻就算在桑德拉服刑三十年都没用。
他倒是可以考虑一下直接劫持企业老板,说不定可以威逼利诱换一份岗位,当然,失败的话就是在桑德拉服刑时间上再增一笔。
左右都是赚的。
牧闻讪笑了下,将脑袋缩了回去。
桑德拉包吃包住,傻子才出去找工作。
明秋阳轻轻拉了一下蔺言的衣摆,声音平静的说:“长官,已经十点了。”
“长身体的年纪不能熬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