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
舒甫摆了摆手。
坐下。
把一包衣靴放在桌上,陶山眼睛笑弯,今天去洛城,比昨天顺畅太多,几乎刚摆上,就有客人。
几下就没了。
通过聊天,他才知道,昨日那几个富家子弟,穿着靴子和新衣服,在风月之地,好好的秀了一把。
接着。
一下子火了,很多人想买。
这不。
一早。
就叫人去蹲守,看到他们出摊,蜂拥而上,其中最抢手的是皮靴,上次卖十两一双,这次十五两。
然而。
对方根本不还价。
至于其他衣服,倒是原价,因为皮靴的属性,耍帅的效果强,而衣服的属性,主要是穿的人舒适。
显然。
面子最重要。
因此。
今天比昨天,又多卖了二十五两,达到了一百五十两,而成本呢,仅仅是六十两,一半都还没到。
这不。
陶山又来,说涨点价,赚这么多,他们很忐忑。
“还是那句话,人无信不立。”
舒甫笑笑。
轻拍陶山的肩膀,涨了一次已经够了,对方是在帮他打开市场,做生意,能赚一百,也能换八十。
但我只拿六十。
生意。
如人。
势不做尽,留有余地,天地自阔。
“你是我见过,最大方的人。”
“呵!”
陶山虽是乡野之民,可也知道,能做到这样,不在乎利益的。不仅仅是有钱,还得有一定的胸怀。
格局。
视野。
他自视不如。
“对了,舒兄弟,今天有人支付了一两碎金,父亲让我带过来,你要不要?”陶山赶紧进入正题。
“碎金?”
舒甫眼睛一亮。
黄金。
来这几个月只听过,没见过,接过一看,和碎银重量差不多,六十克左右,含金量也是四十来克。
也就是说。
手里的黄金,在地球上,现在能换将近一万块钱。
“这个,值多少碎银?”他问。
“三十两。”
陶山伸出三根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