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年关后的鞭炮声依然断断续续的在城里响起,一声接着一声,没有规律,皆是城中孩子们的娱乐项目。
冬天起床可是一个体力活,意志力好的人可以一气呵成穿上冰凉的衣裳眉头都不带皱一个。
如彬鸢这般哆哆嗦嗦往暖炉边靠近边穿衣服的,可能是古代仅有的一个。
墨野自知自家殿下怕冷,揭开暖炉的盖子往里面扔了几块炭火,替穿好衣服的彬鸢穿上袜子靴子后,再端着冒着热气的洗脸水进屋。
彬鸢已经习惯了这里的冬天,洗完脸用马毛制作的牙刷刷完牙后,披着毛茸茸的狐狸披风下楼吃饭。
今天是大家聚餐的日子,整个客栈都被他们商队包了下来,一楼四方桌子上全是他们商队的人。
彬鸢刚走下楼梯,一楼所有的人都齐刷刷地站了起来,整齐划一带着笑容问候:“殿下!”
来到桌边,毕恭毕敬的阿维库将人请入座,“殿下请座。”
每一张桌子上都摆满了热气腾腾的饭菜,围着桌子入座的众人统一看向彬鸢。
直到主人入座,众人才纷纷齐齐坐下。
彬鸢和各位寒暄了几句,便开始动筷子。
他们这一桌有阿维库、墨野、梁羽辞、楚由。
楚由的背景与墨野一样,两人都是从小入宫当差,因为出色的表现十几岁就被分配给了彬鸢当护院,摸爬滚打下来成了小队队长。
……
一月中旬,位于靠南边的浮桑国还处于大雪纷飞的隆冬时节。
鲜红的锦旗在城头飘扬,士兵们穿着厚重的铠甲镇守城门。
眺望远方,一匹枣红色的大马由远驶进,城墙之上,穿着铠甲的士兵远远地看到马背上绑着一面红色的锦旗,顿然醒悟,冲着城楼下看守门的士兵喊道:“快开城门!是远行的商队回来了!”
笨重的城门打开,一匹马就冲了进来,骑在马上的人,挥舞着手中的锦旗,一边冲着城内的人喊道:“彬鸢殿下回来了!殿下回来了!”
消息传开不过半炷香的时间,朱雀城中老老少少皆获得消息,等彬鸢的商队风尘仆仆抵达城门口时,便是被密密麻麻的人群迎接着。
那景象壮观到不行,每一个老百姓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仿佛迎接着一场盛大的节日,恨不得举国欢庆。
坐在马车里的人被外面吵吵闹闹又欢呼的声音吸引,撩开车帘,便是被那密密麻麻的人群阵势给吓到。
康斯·德斯伯特张着嘴巴惊呼:“天啦!他们都堵在城门口干嘛?”
彬鸢通过撩开的帘子也看到了外面的景象,心口一阵振奋、酸涩。
他冲着马车上赶车的墨野说道:“停车。墨野,牵一匹马过来。”
浩浩荡荡的队伍在城门口停下来,围观的老百姓伸长了脖子,只想瞧上一眼彬鸢。
随着彬鸢走出马车,翻身骑上一匹棕黑色的马,百姓们的欢呼声如热浪一般,一阵一阵响起。
马蹄踏在雪地上,出如塑料收缩般的声音。
天气固然寒冷,可老百姓们激动地心情仿佛能融化这寒冷的冬天。
“殿下平安回来了!”
“殿下终于平安回来了!”人群中,这样的话语一句句重复,每个人恨不得都说千千万万遍。
彬鸢挂着温和的表情,驾着马朝城门走去。
他知道每个老百姓都在看自己,也清楚三年前他一时心血来潮开仓放粮救济,养活了几千人的朱雀城百姓。
当时的他并没想到会拥有现在的一切,当时他只是不想看到那些无辜的人饿死街头,再加上原身财产够多,便瞎猫碰上死耗子干了一件大好事。
后来他整顿了一下混乱的朱雀城,训练了一支护城队伍,这座混乱不堪时常遭到土匪洗劫的城池才得以保存下来。
闲暇的时候,把在现代学到的农业相关地知识传输给朱雀城百姓,如今三年过去,曾经死气沉沉被称为鬼城的朱雀城,以肉眼可见的度富裕起来。
回到鸢宅不过一天,宫里的圣旨便在第二天早晨降下。
天空恢蒙蒙之际,鸢宅上上下下几百仆人与宅主跪于大厅之内。
宦官见人都到齐,清了清嗓子,宣旨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彬鸢经商有功,为国库添银,解国之危难,功过相抵,废除平民级,封为朱雀城城主。三日后进京面圣,钦此!
朱雀城主‘彬鸢’接旨!”
浮桑国新觞年,七十五年一月二十二日,第一道圣旨把这座平静了三年的宅院给炸响。
彬鸢迷迷糊糊的接了圣旨,在宦官赞美的声音中请人喝了茶又叫人送出去。
最后,硬是愣了许久才反应过来手上那黄橙橙的圣旨,有点太不真实。
宅院上下皆是恭维的声音,可他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
先不说这圣旨来的莫名其妙,自己辛苦了三年的积蓄却因为皇帝轻而易举地赞扬,就必须上贡给国家,那他这奔波了三年到底是为了什么?
墨野端着茶回到书房,瞧见殿下坐在书案上着呆,眼神空洞的望着前方不知道在想什么。
听见开门声,彬鸢也只是表示性的眨了一下眼睛,又继续盯着虚空。
“殿下这是在想什么?”墨野将茶杯放下,又把散落了一地的宣纸整理好,眼角不经意间瞟见纸张上画的内容,赶紧将那些东西折叠起来塞到火炉里烧掉,“殿下画这些做什么?”
那些被烧掉的纸张上画地全是武器设计图,对于还处在古代农耕时期的人类来说,彬鸢设计的那些刀刃、弓箭、连环枪,对于这个时代太过于先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