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走,就走吧。”柏厄斯道:“下次再见面,希望你不要阻碍我。”
提姆看着他,站起来,毫无留恋地离开了。
(四十五)
“雌雌。”
“嗯。”
“提么走了?”
“嗯。”柏厄斯放下笔,抱起乖乖崽。他把自己的脸埋在幼崽热乎乎的旋中,低声叹息道:“雌父还以为,他会为了你留下来呢。”
毕竟,乖乖和他小时候长得太像了。
柏厄斯对这一小小的意外,加以利用。他承认自己抱有“用孩子拴住提姆”的恶劣想法,他错觉提姆对他还有一些亲属之间的情感。
现在看来,是在做梦。
提姆对他那些长辈的道义,会不会随着他的投机倒把彻底消失呢?柏厄斯抱着幼崽悠悠然想着:也许自己一方大获全胜,再去把提姆叔叔抓过来,关在屋子里,看他每天摆弄着臭脸,一丝一毫不让自己碰?
不。
那和支棱蠢货有什么差别呢?
柏厄斯又不需要一个玩具,一个泄工具。
他喜欢提姆,是因为他身上有一个指挥官独立的人格,一个上流社会军雌独特的魅力,一种罕见的正直与老好人气质,以及一段无法代替的时光。
柏厄斯无法接受提姆变成自己的玩物。
“唉。你说,你怎么不再可爱一点呢?”
乖乖崽气得呼呼乱蹦,“窝。可爱的!可可爱爱的!”
柏厄斯哈哈大笑,笑得泪花都出来了。
(四十六)
之后就是打仗。打仗。还是打仗。
柏厄斯赢多输少,用兵诡谲,经常冷不丁杀对手一个回马枪,硬生生吃下一大块地盘。他也不太爱出动大部队,经常两三个小队率先搅乱对手视野,自己出手生擒敌军领,各个部队再宛若水草,绞杀掉落池塘的猎物。
他在战争中被击伤了左眼,幸运地是没有到挖除眼球的那一步。
禅让千里迢迢跑来给他动了手术,柏厄斯阴差阳错打开了脑域,双方进行了友好的兄弟同盟。禅让心满意足带着自己的雄虫溜达回基因库老家,留下一个嗷嗷乱叫被拐骗至此的军雄雅格。
“花花。”
“雅格。”
柏厄斯看得牙疼。
他现自己见不得小情侣好,硬生生把军雄雅格抓过来,要对方特训自己三个月,成功掌握了精神力基础战斗方式。
“花花,给我亲一下嘛。”
温夜点点头,乖乖把脸凑过来。
军雄雅格乐得鼻涕泡都出来了,捧着温夜啃来啃去,没一会儿钻到草丛中滚成一片。
柏厄斯一脚把他们两踹出来,棒打鸳鸯许久,心里那口怨气还没有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