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寻花又把两个冲到近前的辽兵刺死,他的佩剑是安月桐选的一块天外陨铁,用自己体内的三昧真火淬炼而成,削铁如泥,吹毛利刃。
叶寻花为它起名为:寻月。
打造完宝剑还余一点材料,就制了三柄匕,分给了钱胖子、周德彪和郑漏斗。
“谁愿意与我共诛辽狗?”
叶寻花转向身后的民众问道。
过了半晌,一个从大名府逃出来的士兵站了出来:“俺愿意!”
“好!这才是我大宋男儿!有血性的汉子!”
“来!兄弟!拿起你的枪和我并肩作战!”
“好!”
那人从人群里拽出一杆枪来,大踏步来到叶寻花身后。
此时叶寻花的身边已经堆满了辽兵的尸体,连个立足之地都没有了。
“这位兄弟你暂且退下,让俺来继续杀辽狗!”
那人把长枪一抖,从斜刺里迎向辽兵。
但见他枪出如龙,迅捷而又狠辣,一枪就刺入了一个辽兵的咽喉。
围观的民众齐声喝彩,更加觉得辽人不过尔尔。
更多人的开始加入进来,他们有溃逃的士兵,也有本城的百姓。
刚开始的时候是青壮年,到了后来连老人和孩子也上阵了。
叶寻花当然不会让老人和孩子上去送死,招呼特战队员保护好他们。
“大爷,您老在这里呐喊助威就行,就别上去了。”
“小弟弟,等你长大了再杀辽狗,对了,等你长大了辽狗早就没了。”
叶寻花见第一个出来的军士身手不凡,一连杀了好几个辽兵,应该不是一般的士兵。
“这位壮士高姓大名?”
“不敢当,俺是校尉韩冲!”
“原来是韩校尉!失敬失敬!”
“这位英雄你就别臊我了,我就是一个逃兵。”
二人一边谈笑自若,一边并肩杀敌,在众人的围攻之下,几十个辽兵很快就被消灭的差不多了。
叶寻花见辽兵已经所剩无几,靠民众就能应付得了,遂招呼韩冲到一边暂歇。
韩冲也十分佩服叶寻花,看上去年龄不大,却武艺群,最关键人家是第一个站出来主动杀敌,光是这份胆识和勇气就非常人可及。
“他们都是你的手下?拿的是什么暗器?”
韩冲对特战队员手里的步枪很感兴趣。
“对,他们都是我的兄弟,手里的家伙叫步枪。”
“步枪?为啥叫步枪?”
“步兵用的枪。”
叶寻花给他做了简单的解释,然后问他真定府是怎么失守的?
“唉!在城外打了一仗,结果被歼灭了两万人,把知府和指挥使大人的胆子都吓破了!他们带头逃走,守军人心惶惶,也是不战而逃。”
“真定府就这么丢了!”
韩冲说起来痛心疾。
“愿不愿意和我一起杀辽狗?”
“当然愿意!我要将功赎罪,我可不想背上逃兵的骂名。”
“好!韩校尉,你负责收拢溃兵,越多越好,咱们就在这赵县给辽狗一点厉害尝尝!”
韩冲点头答应了,转身去收拢溃兵。
那些溃兵见韩冲是个校尉,又见识了刚才杀辽兵的场面,心里已经不再惧怕,纷纷拿起武器投入到韩冲的麾下。
不到半天的时间就收拢到两千多人。
将近八万的溃兵大多数都已四散奔逃,能集齐两千多就不错了。
叶寻花对此也十分满意,手里有了这些兵就有与辽军一战之力。
只要战术运用得当,完全能把一部分辽军消灭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