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亏她已离开重庆,没有落入是非旋涡之中。
当天,秋意在队友的护送下返回成都。
朗华动完手术保住一条命,清醒后对枪击之事三缄其口,什么也没说。
这桩公案最终不了了之。
两个月过去,青蔓再次听到朗华的消息,他已经变成了跛子。
左腿那一枪伤到了骨头和神经,经过手术治疗也无法痊愈,留下终身残疾。
自此后朗华愈性情乖戾,做事心狠手辣。别看他出门拄一根古董手杖,人模人样的,接触过方知其阴郁,喜怒无常。
有个混堂口的小哥背后笑他瘸腿,次日便突然消失踪迹,半个月后被人从江里打捞上来,死因判断为醉酒失足,溺水而亡。
关于谢朗华的传闻又添一则,他渐渐活成大家茶余饭后的话题人物,扑朔迷离。
今年冬天,他忽然销声匿迹,似乎离开了重庆。
有人说他出国治疗残腿,有人说他带着运输队到缅甸仰光抢购物资,还有人说他可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已经死了。
青蔓想他处处树敌,那些盼望他死的人应该日日在家烧香许愿,愿他暴尸街头。
可惜天公不开眼,春节后没多久,朗华安然无恙地回到渝中半岛,照样不可一世,横行霸道。
就在那两天,青蔓从报纸上看到了郑万霖被暗杀身亡的新闻。
大汉奸死了,胸膛几乎被子弹打烂,惨不忍睹,杀他的人简直在泄愤,原本一枪毙命,竟然打了十几枪。这老狗贼终于下地狱去了。
青蔓喝得大醉,又哭又笑。
梁孚生告诉她说“我得到一个消息,郑万霖遇刺的时候,谢朗华正在上海协助军统执行一项秘密任务,很可能就是暗杀郑万霖。军统一直想除掉这个大汉奸,可是难以得手,而谢朗华曾经做过郑的义子,对他很熟悉。”
青蔓的心像被刀子推入搅动,疼痛弥久持续,夜里躺在床上透不过气。
她猜测朗华不惜潜回上海铲除汉奸的原因,不可能单单为了抗日,他没那么高尚,也许又是一次投名状,他如今和军统走得这么近,做奸商不满足,还想做什么
更让青蔓愤怒的是,他现在把郑万霖弄死算怎么个意思当初为了上位把她献出去,荣华富贵得手,转身又杀掉姓郑的他是不是觉得只要事后赎罪弥补,就无所谓犯错
不,这样只会显得她更加悲哀可笑而已。
青蔓无法抑制满腔的愤懑,打伞出门,冒雨过江,想找谢朗华当面咒骂讥讽一顿。
谁知连吃了几个闭门羹,寓所和公司找不到人,上清寺谢公馆的帮佣不让她进。
其实朗华就在二楼卧房,只是不想见她。
“你又欠了什么风流债呀,这种天气人家都不放过,要找你算账。”
阴雨连连,朗华腿疼,躺在沙里,孟小姐温柔照料,给他热敷按摩。
“风流债倒好说,偏偏我欠的是卖友求荣的债,还不起。”
孟小姐笑着睨他“你这人可坏透了。”
朗华歪在那儿昏昏欲睡,头乱七八糟,讲话嘀咕“一点点而已,哪有坏透啊你是不是对我有偏见”
“没有,不敢不敢。”
“为什么不敢,连你也怕我。”朗华摇头“看来是真的坏,所以他们都离我远远的。”
孟小姐语气更软“他们是谁呀”
“我最好的朋友,一个,两个,三个,都被我害得很惨。”
“包括你金屋藏娇的童养媳吗”
“嗯,她跑得比谁都快。”
孟小姐倾身靠近,抚摸他的脸,哄道“没关系,我陪着你,我来对你好。”
朗华说“那就把你的手放回我腿上,专心按摩。”
“讨厌死了。”
他笑起来“知道我喜欢你什么吗”
孟小姐挑眉“洗耳恭听。”
朗华打量她“独立,自强,分明以前也是个娇小姐,家道中落,带亲眷跋涉到重庆,一个人扛起担子,开饭店做生意,周旋三教九流,你说你多厉害,多有魅力。”
孟小姐噗嗤一声“我还以为你喜欢娇滴滴的小女人,崇拜你,依赖你,就像那位温小姐。”
“她”朗华笑“她怎么会娇滴滴那就是颗狗尾巴草,随便丢到哪里都能活。”
“是吗可我怎么听说她是你的金丝雀,被你锦衣玉食养在家里的。”
朗华谈兴渐浓,目光迷离“要说起来,话可长了。”
“慢慢讲,我很愿意听。”
“她啊,她是我的邻居,我们从小就认识,那个时候住在下半城的打锣巷,她和秋意经常被我欺负,后来青蔓也搬进了巷子,书呆子一个,有一年偷溜出去跟我们参加游行,被青爷爷打了手板”
朗华陷入漫长的回忆,从前种种,那么多故事,那么多快乐,足够他品味很久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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