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郎,你先去县衙,我来应付他。”
李弘贞点头答应,带着王初一等人往县衙而去。
由于是用王初一的名义收粮,所以只能由他来当原告人。
到了县衙门口,只有一条狗趴在屋檐下晒太阳,也没有衙役站哨。
就连给老百姓伸张正义的鸣冤鼓,都找不到鼓槌,八成是被藏起来了。
这种衙门靠不靠谱,一目了然。
胖子绕着鼓架找了一圈,挠挠头说:“大哥,没鼓槌呢!”
王初一不耐烦道:“呆子,没鼓槌,用拳头捶不也一样。”
于是胖子举双拳哐哐捶着鼓皮。
不一会儿,就把两个一脸不耐烦的衙役召唤出来。
“何人击鼓?”
王初一很识趣地把两个红包递了过去,谄媚道:“小人有冤情,还请两位差爷行个方便。”
衙役稍微掂量一下红包,满意道:“那成,进去吧。”
兄弟几个跟着王初一鱼贯而入,县衙外面闲得没事干的群众,也跟着进去吃瓜。
在公堂等了老半天,才盼来几个衙役拎着“杀威棒”,慢悠悠地在两侧站定。
接着他们用杀威棒敲击地面,有气无力地喊着:“升堂!”
“威——武——”
不多时,身穿犀牛绿袍的县丞也慢悠悠来到大堂正中坐下。
“啪!”
惊堂木一拍,县丞喝问:“堂下何人击鼓?”
官威十足,吓得王初一浑身一颤,双膝不自觉跪下:
“禀大人,草民家中粮仓昨夜无端起火,所屯两万余石粮食尽皆焚毁,疑似有人蓄意纵火。”
说着,从怀里掏出状书,双手高举:“请大人明察秋毫,还草民公道。”
县丞从衙役手中接过状书,草草读了一遍,才提出质疑:“本官问你。”
“你安敢断定,粮仓一定是被人蓄谋纵火,莫非你亲眼看见了?”
王初一道:“回大人,草民虽无亲眼目睹,但有贼人纵火留下的证物。”
“证物何在?”
“在这。”
胖子抱着装有火油味大米的坛子挤出人群,来到王初一旁边跪下。
县丞一拍惊堂木,喝道:“你是何人?”
“草民乃看管粮仓之人,这坛子之物乃是草民侦察现场过后现的,其中不少稻米都掺杂了火油。”
说完,把坛子递给衙役。
接过衙役递来的坛子,打开盖子嗅了嗅,县丞捋着胡子,眼睛左右闪动,不知在想什么?
片刻后,他才阴阳怪气的说道:“仅凭火油就断定,粮仓被贼人纵火,未免过于武断?”
“汝等证据不足,本官不能判定为纵火案,只能判为失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