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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頁(第1页)

之後,早希向我講述了她和隆彥的故事。

「我和隆彥是在大學時認識的。那時候他是隔壁理工學院的學生,靦腆又內向,之前從沒接觸過鋼琴。直到朋友強行拉著出門社交,才第一次參加我們學院的音樂祭。」

「那之後,每次演出,我都能看到他的身影。帶著我最喜歡的洋桔梗,獻花時害羞得滿臉通紅,來了好幾次,每次都沒法把話說利索。」

相冊里的青年穿著一身天藍色的格子衫,懷抱一束粉色的洋桔梗,朝鏡頭露出侷促笑容。他有著蓬鬆的黑色短髮,湛藍的圓眼,儼然是有馬公生的成年版。

家境平平的工科青年愛上了鋼琴科前途無量的大小姐。

從相識到相愛,浪漫得像是電視裡的白痴故事

眾多追求者里,有馬隆彥他不夠英俊,也不夠有錢。他衣品差、嘴巴笨,在論文致謝里寫表白,用電線、二極體做奇怪示愛道具。

「請把早希小姐嫁給我!我會拼了這條命讓她幸福的!」求婚時承上存摺、房契努力過頭樣子,甚至讓準備刁難女婿的父親都無奈到擺手作罷:

「真是的,像早希的小狗一樣,都不好意思欺負他了!」

他是個笨拙、不起眼的男人,好不容易當了項目的領頭人,有了點大人的樣子,卻在妻子確診後,在醫生面前一個勁兒抹起了眼淚:「請救救她,需要什麼我都會給的。」

那種表情,叫病人也跟著感到心碎。而切實體會病痛的折磨,早希比隆彥更加清楚末路的到來,提前選擇了放棄:

「說什麼認識的醫學院在研究最的治療方案,就算要賣房子也要試一試,整個療程都會陪著我。」

「但、如果治不好怎麼辦?就算家庭條件還不錯,也沒有到花錢買命的奢侈地步……而且那種大公司頻繁請假,已經對隆彥有意見了吧。」

「他真是笨死了,他什麼都不明白,作為丈夫也不給公生早做打算。」

討厭他眼下的青黑,討厭他下巴的胡茬,討厭他冒出的白髮,討厭他明明難過卻強行裝出的笑容,討厭醒來時他搭在手背上,溫暖的手掌。

討厭終會到來的那天,也討厭讓愛人跟著一起陷入不幸的自己。

終於無法忍耐這一切,早希掙開了隆彥的手掌:

「你到底還要在這裡待多久!我受夠醫院了,就算在這裡也治不好!」

「有這個功夫你還不如多出差,想辦法多賺點薪水!」

「要是你更有錢的話,我就能用很貴的藥治病了,就能不用辛苦鞭策公生……生孩子的時候,我也住上更好的醫院,不會因為公生落下病根,不會得癌症了!」

「我受夠了,我討厭死你了……」

要是能讓隆彥討厭自己,想著這個可恨的女人終於死掉了,鬆了一口氣就好了。

她在那一刻下定了決心。

因為世上最親密的人,所以更能知道如何傷害對方。

總是冷臉相待,亂發脾氣,故意掛斷長途電話、甚至收起擺在家裡的合影。然後在丈夫出差歸來,呼喚她的時候,望著臥室的大門選擇了沉默。

放下美麗的連衣裙,我朝早希抬起手機:「不去見他麼?」

「不行,我不想……功虧一簣。」她攥緊雙膝上的手掌,甚至主動抬高聲音,沖門外叫罵道:

「吵死了!我好不容易才睡著!不要來煩我!」

這世上,會對我好的只有兩種人,一種是和我一樣別有用心的騙子,另一種則是善良的笨蛋。

早希無疑是後一種,無法對公生的痛苦視而不見,提到丈夫出差也覺得落寞。

「我做了很多過分的事,但他每次回來都會給我帶花……不過這次,他一定討厭我了吧?花也沒有了吧?」

想當壞人,卻無法下定決心,像個小女孩一樣,委屈地抓住過去的愛意不肯放手。

「……我根本不敢看他的表情。」

而我對故事的結局非常好奇,花消失了麼?

因為早希沒有勇氣面對,我便代替她推開臥室的大門,走了出去。

在客廳,我一眼看到了餐桌上的花朵。淺粉的鮮花在案上嬌美地開著,正是過去照片上,隆彥第一次鼓起勇氣送給早希的那種。

端詳了一陣花束,我將審視的目光轉移到眼前的男人。

「您好,是伏黑千鳥小姐吧?我聽早希提過你。」

「……我不在的時候,麻煩你了。」

有馬隆彥朝我露出謙和的笑容,身上氣氛十分落寞。

常年孤身奔波異國,男人形象可以說不修邊幅,但好在身體還算健康,平穩的生命力讓我滿意地眯起了眼睛。

伏黑、伏黑,多麼好聽的姓氏,這是我憑努力爭取來的生,乾淨的身份、演奏家的未來,而擁有這一切的前提是早希的存活。

通過這幾個月的接觸,在利用咒術抑制早希病情的過程中,我逐漸意識到用「影子」挽留逸散的生命,就像守著一口逐漸乾枯的井,終究是一時之計。只有把通道打通,源源不斷引進活水,才能從根本解決問題。

——丈夫必須擔起維護家庭的職責。

美麗的愛情故事從未打動我的心靈。從一開始我就做好了打算。

假使這個猜測得以驗證,那羸弱到必須待在「搖籃」才能順利懷上繼承人,之後生死未知的我,說不定也能有親手擁抱孩子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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