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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瑟还是不肯说他的自传到底写了什么,只是说,写了一半了,全部完成后大概有2o万字。他不像福楼拜那样删改严重,他仔细选择词汇,选择故事,选择人物,只写必要的,不浪费时间和笔墨。
维塔丽非常好奇,想尽办法想要提前看到底稿,问他需不需要誊抄,阿瑟客气的拒绝了。
反而问她,“你呢?你这段时间也该做够了练习,你明白到创作的精要了吗?”
“明白了。”维塔丽想了一下,“你说的很有道理,我不该限制自己。‘创作’不应该有限制,写我想写的。但问题是,我不知道应该写什么。”
“写你自己。”
“也是写自传或是半自传吗?”
“对。”
“可我的人生经验有限,并且,也没什么好写的。福楼拜先生说,要跳出‘自我’的限制,眼界放得更宽一些。”
“你喜欢什么样的故事?”
她低头思索片刻,“《茶花女》,《包法利夫人》,《傲慢与偏见》。”
“……你最喜欢哪一本?”
“还是简·奥斯汀吧。左拉雄心勃勃,想写一套系列,讲述一个家族几十年的风云变幻,他和雨果、福楼拜、屠格涅夫都有一种想要倾诉世间所有不平等的意愿,这叫‘现实主义’。我要是走他们的路子,就得写点苦大仇深的作品,写小人物,写世道艰难,人生苦短,又太漫长。”
阿瑟闷笑,“他们是有点儿过于愁苦。”
“虽然实际上我也并不需要经历
什么人间疾苦才能写出很好的作品,奥斯汀就没有经历过什么人世艰难,可到现在人们都还在看她的,并且几十年都还不落伍。乔治·桑也很好,但乔治·桑的作品实际上没有奥斯汀的作品普及面广——奥斯汀并没有使用什么艰涩的词语,也没有戏剧化的故事,可不管是英国人还是美国人,都喜欢看她的。”
法国人倒不是很喜欢简·奥斯汀,大概那种慢吞吞的英国乡村士绅阶级的生活场景不能吸引法国读者,再说法国本土作者也很多,法国人总有新的看。
“你必须先弄清楚自己的写作特点,然后想想要写什么样的人物、什么样的故事。”他其实不很理解维塔丽的困境。对他来说,他想写,很简单,那就开始写了。诗歌比复杂多了,可真算不上什么难题。
维塔丽在知识积累上不亚于他15岁的时候,甚至要更好,毕竟有个好导师,面比他15岁的时候要宽广得多——当年他只能在书店里看书,很多书都没看过。
“我们得尽快解决你不知道要写什么的问题。虽然在我看来,你才15岁——15岁半,完全不用着急。”
“那是因为你是男人,你想做什么,只要努力去做就能成功;而女人不是,女人想要在这个世界上获得名利和地位,绝大多数时候只能依靠男人,不是丈夫,就是父亲和兄长,有时候也会是儿子。”
阿瑟乐得不行,“儿子?你想得可真多!跟谁的儿子?嗯?”他逗着妹妹,弹了弹她的脸蛋。
“你严肃一点行不行?”维塔丽躲闪着,气愤的瞪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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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究起她不知道要写什么的问题,实际是因为她还没有那种强烈的想要讲述什么的**。跟绘画不一样,绘画大部分时候是已经有了主题的,需要考虑的是用色和明暗对比;而创作一本,讲述人物和故事,需要更多的东西。
知识的积累是必须的,不论哪位文学大家,都会在少年时代有大量的积累,一个没有接受过系统完整的数学教育的人能只凭一本数学课本就解开一道高难度的数学难题,但一个没有接受过系统完整的文学教育的人,会写出一本精彩而有深刻现实意义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你至少必须掌握常用单词和基本语法才能顺利写作,而这就意味着至少9年的小学和中学教育,“写作”的门槛实际是很高的。
阿瑟会持续不断的创作难度更高的诗歌,是因为他本能明白自身的出身和环境与整个大时代之间的冲突与割裂,他的层次已经提高到不仅仅是“青春成长的阵痛”,而跟时代背景息息相关;在创作上来说,他也会更有倾诉的**。反观她自己,她的生活没有那么跌宕起伏,也没有更多的挫折。
小仲马因为失恋,写下了《茶花女》;简·奥斯汀终生未婚,却写出了近乎完美爱情故事的《傲慢与偏见》。这些前辈们都有倾诉的**,因为悲伤,因为希望,或者,其他人还因为对社会和现实的不满。
归根究底,可能还是阅历太有限了。
对社会问题,她也没有更深的体会或是延伸思考,实际也还是因为对真正的“社会最底层”完全没有接触过。
但再一想,她其实并不是真的一点写作的题材都没有——兰波家的事情就已经是非常典型的了:抛妻弃子的丈夫、坚忍的妻子、早夭的孩子、几个性格不同的孩子;经济压力、社会地位、他人的讥笑、生活中的苦乐与喜悦。
现成的故事素材就在那儿。
不过,她得将这个真实的故事改头换面,以免兰波太太将来看到这个故事会伤心难过,说不定还会把她狠狠揍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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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瓶里换了清水,插了一束红。
加百列每天都会送她花,白或红。很美,带着自然清新的芬芳,放在卧室里,使人心情愉快。
他还没提过要带她见他父母,可能还没到时候吧,不过,今晚,他要带她参
加舞会。
伊莎贝尔太小了,没法去舞会;阿瑟会跟他们一起去。加百列说阿瑟应该认识一下在伦敦的法国贵族们,他们很有钱,又很无聊,整天不知道要往哪儿花钱。
贵族家的舞会确实灯红酒绿,金碧辉煌,是维塔丽和阿瑟从来没有见识过的奢靡。好在他们已经有了一些参加文艺沙龙的经验,神情淡定,态度自然。
跳舞厅极大,可以同时容纳至少3oo人;墙壁上是一盏接一盏的煤油灯,高高的天花板下面是点着无数蜡烛的水晶吊灯,水晶映衬着烛光,整个跳舞厅闪烁着梦幻般的光点;侍者端着托盘,托盘上放着玻璃酒杯,酒杯中的琥珀色液体;女客们脖子上、头上闪瞎人眼的珠宝。
还有差点要熏晕人的香水味。
维塔丽没被那些珠宝晃花眼,却差点败给香水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