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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宣公十四年(第1页)

鲁宣公十四年

公元前595年,鲁宣公十四年。

十四年春,孔达缢而死,卫人以说于晋而免。遂告于诸侯曰:“寡君有不令之臣达,构我敝邑于大国,既伏其罪矣。敢告。”卫人以为成劳,复室其子,使复其位。

十四年春,孔达自缢身亡,卫国人以此向晋国交差,获得赦免。

据周礼,诸侯杀卿大夫,当告知各国。卫国国君遣使遍告诸侯:“寡君有个不好的臣子孔达,在敝国和大国之间制造矛盾,现在已经服罪了,谨此通报。”然而,孔达多年来为国尽忠,功勋卓著,卫国上下都是看在眼里的。卫穆公又将女儿嫁给孔达的儿子,让他继承了孔达的爵位。

夏,晋侯伐郑,为故也。告于诸侯,焉而还。中行桓子之谋也,曰:“示之以整,使谋而来。”郑人惧,使子张代子良于楚。郑伯如楚,谋晋故也。郑以子良为有礼,故召之。

夏天,晋景公讨伐郑国,这是因为之战中,郑国站在楚国这边。但这只是虚张声势,以晋国现在的状况,恐怕还没有能力再发动一场大战。晋景公将讨伐郑国的事情通告诸侯,阅兵之后就回国了——此乃荀林父的计谋,他说:“向郑国展示我军严整的阵型,让他们自己谋划来归附我们。”这大概就是不战而屈人之兵吧。郑国果然害怕。害怕的结果却是郑襄公跑到楚国拜会楚庄王,商量如何对付晋国的威胁。同时,郑国又派公孙黑肱前往楚国,取代了两年前到楚国当人质的公子去疾。这是因为郑襄公认为公子去疾“有礼”,所以要将他召回来。

回想起来,鲁宣公四年,郑灵公去世,郑国人本来是想立公子去疾为君的。公子去疾坚决不受,将君位让给了郑襄公,这便是所谓的“有礼”,也难怪郑襄公不舍得让公子去疾长期待在楚国了。

楚子使申舟聘于齐,曰:“无假道于宋。”亦使公子冯聘于晋,不假道于郑。申舟以孟诸之役恶宋,曰:“郑昭、宋聋,晋使不害,我则必死。”王曰:“杀女,我伐之。”见犀而行。及宋,宋人止之。华元曰:“过我而不假道,鄙我也。鄙我,亡也。杀其使者,必伐我。伐我,亦亡也。亡一也。”乃杀之。楚子闻之,投袂而起,屦及于窒皇,剑及于寝门之外,车及于蒲胥之市。秋九月,楚子围宋。

申舟即文之无畏。

鲁文公十年,楚穆王跑到宋国的孟诸湖打猎,宋昭公以地主的身份陪同。楚穆王命文之无畏担任左司马,负责整饬军纪。宋昭公忘了携带引火之物(用来熏猎物),文之无畏执法如山,下令责打宋昭公的仆人,以示惩戒,由此得罪宋国人。现在,楚庄王命文之无畏前往齐国访问,途经宋国,又要求他不得向宋国借道,大概是想考验一下宋国人的忍耐力吧!同时,楚庄王还令公子冯出访晋国,也要他不向郑国借道。文之无畏知道此行凶险,对楚庄王说:“郑国人聪明,宋国人昏聩,公子冯出使晋国没有危险,我就必死无疑了。”

楚庄王轻描淡写:“他们敢杀你,我就讨伐他们。”

文之无畏只得出发,临行前将儿子申犀引见给楚庄王,大有托孤之意,同时也是提醒楚庄王记得自己的诺言,为他报仇。事实上,这种事情哪里需要人来提醒?楚庄王只不过是将文之无畏当作诱饵投在宋国,坐等宋国人上钩罢了。

文之无畏经过宋国,果然被宋国人抓住。使者过境而不借道,这是公然挑衅啊!按照周礼,就算是天子的使者途经各诸侯国,也必须办理借道手续。这就好比唐僧去西天取经,每经一国都得倒换关文,好歹盖个“准许通行”的戳才算数啊!宋国的执政大臣华元说:“经过我国而不借道,这是把我们当作他们的边境县城了,也就相当于我们亡国了。如果杀掉他们的使者的话,他们必定会来讨伐我们,也是亡国。总之一样是亡国。”于是下令杀了文之无畏。

消息传到楚国,楚庄王的反应简直可以拍成电影:只见他一甩袖子,站起来就往外走,下了台阶也顾不上穿鞋。随从们赶紧跟上去,追到前庭才将鞋子送上穿好;走到宫殿外边才将宝剑佩好;到了郢都的蒲胥大街,车子才跟上来,请他坐上去。可真是风风火火,一分钟都不耽误。九月,楚庄王的大军已经包围了宋国的首都睢阳。

冬,公孙归父会齐侯于谷,见晏桓子,与之言鲁,乐。桓子告高宣子曰:“子家其亡乎!怀于鲁矣。怀必贪,贪必谋人。谋人,人亦谋己。一国谋之,何以不亡?”

冬天,鲁国的公孙归父(字子家)在谷城拜会齐顷公,见到了齐国大夫晏弱(谥桓),和他谈起鲁国的事情,很开心。事后,晏弱告诉上卿高固(谥宣):“子家怕是要逃亡了。”理由是:他很怀恋鲁侯对他的宠信,这样的人必定贪婪,会算计别人,别人也会算计他。全国人都算计他的话,怎么会不逃亡?

“怀必贪,贪必谋人。”这句话值得后人深思。每一个年代都有受到国君宠信的人。一般而言,受宠不是坏事,说明领导信任。但是,受宠而自鸣得意,喜形于色,就很有问题了。这种人多半贪得无厌,总想利用领导的信任去算计别人,为自己谋利,从而招致大家的怨恨。

顺便说一句,晏弱有个著名的儿子,叫晏婴。

孟献子言于公曰:“臣闻小国之免于大国也,聘而献物,于是有庭实旅百;朝而献功,于是有容貌采章,嘉淑而有加货,谋其不免也。诛而荐贿,则无及也。今楚在宋,君其图之!”公说。

仲孙蔑对鲁宣公说:“下臣听说小国要免予被大国责问,就是去拜访的时候先进献礼物,因此就有庭中陈列的礼品上百件;国君去朝见的时候进献治国安民之功,因此就有光鲜亮丽的装饰品,尽善尽美的礼物,而且加以额外的财币。这都是提前谋划如何避免本来不能避免的罪责。如果大国已经降罪,再进献财物,就来不及了。现在楚庄王在宋国,请您也谋划一下吧。”说白了: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是没用的;未雨绸缪,把工作做在前面,才是小国对待大国的基本原则。

鲁宣公觉得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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