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战,本不该打的。
管他是元氏的天下还是胡氏的天下,只要百姓们可以安居乐业,又何必在乎这天下姓什么?
果然是我太过天真,从未见过战争的惨烈,也忽视了死亡的可怖。
不多时,城门下堆起层层叠叠的尸骨,遗骸犹如砌墙越累越高,一眼望不到底。
我几乎再发不出一丝声音,气若游丝地对身后的胡迁道:“杀了我吧,求你,杀了我……”
杀了我,好吗?
我再也不想看到这人间地狱。
“杀了你?也未免太轻松了些。”
胡迁冷笑道:“霜儿,你可是要嫁给我的,不做我的妻,你如何能死?”
我惨笑道:“胡迁,这一仗宋人率军百万,奔袭之快,突袭之强,是你我都始料未及的。”
“如今,哪怕算上洛京城方圆五十里的所有驻军,也不过区区二三十万,想拼人海战术,打到最后恐怕所有的魏军都难逃一死。”
“如此损兵折将,打光魏军精锐,往后北边的柔然一旦趁机撕开口子,驰骋铁骑南下,大魏也将朝不保夕,这一战,当真值得吗?”
“并非是我想打!”
胡迁嚷道:“我身为一个魏人,总不能眼看洛京就如此沦陷在宋人的手中。”
“与其求我,倒不如去劝刘起退兵来得实在。”
他此话一出,我立即眼放金光,竭力道:“好、好,你先放开我,我这就下去劝刘起退兵。”
“他心里有我,必是我会听我的。”
“是吗?”
胡迁含笑反问。
“既然你如此有信心,就不用那么麻烦了。”
说罢,胡迁扬起手里的匕首,紧紧堵在我的下颌前,冲城门下方的宋军大喊道:“下面的宋贼听着,若再不停止猛攻,我将即刻斩杀手里人质。”
起先胡迁的话并未引起宋军的注意,大军仍旧推战车、持利器,源源不断地发起进攻。
直到混战与人群之中的刘起透过重重浓烟,看见站在城门上的我后,令人手挥军旗,摇停了进攻的队伍。
他纵身跃上夸父,于万军丛中川流而过,奔至城门下队列的最近前,他扬起头目光灼热地看向我。
他的眼神是那么的坚毅,那么的笃定,好像在告诫我:不要怕,有他在,一切都无需害怕。
见刘起踏马行至门前,胡迁也喊停了反攻的魏军,对刘起喊道:“庐陵王殿下,好久不见,未曾想五年前徵音殿前一别,时至今日,还会有再见的机会。”
刘起愤恨地望着他,眼中涌起血色,伸手握紧后背的弓。
“王爷骁勇非凡,战术超群,百万人入我大魏,竟能做到如此雷厉风行,我胡某不得不佩服。”
“只这一战若再打下去,城中百姓亦会揭竿而起,誓死守卫家园,届时,两两相对,必讨不到任何好处。”
“与其河蚌相争渔翁得利,不如就此谈合,我以手中之人为筹码,若你等肯退兵境外,我便放她一命,如若不然……”
胡迁咬牙道:“我便让她随你一起去死。”